根據《2012年建築物(小型工程)(修訂)規例》,第III級別小型工程會於2012年10月3日起從38項增至42項(新增項目的編號為3.39~3.42) 。屋宇署現已開始接受關乎新增小型工程項目的註冊申請 。如已成功註冊為第III級別小型工程承建商(個人) 及符合有關要求,可利用簡易程序申請註冊該新增小型工程項目。
根據《2012年建築物(小型工程)(修訂)規例》,第III級別小型工程會於2012年10月3日起從38項增至42項(新增項目的編號為3.39~3.42) 。屋宇署現已開始接受關乎新增小型工程項目的註冊申請 。如已成功註冊為第III級別小型工程承建商(個人) 及符合有關要求,可利用簡易程序申請註冊該新增小型工程項目。